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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用氧GMP符合性检查存在问题--质量管理

发布:2023-08-13 14:12,更新:2024-02-22 10:07

1.企业未建立液态氧等原辅料批准放行的操作规程。(第228条)

2.医用氧含量测定装置与药典规定不符,未进行变更控制。(第240条)

3.未建立变更控制操作规程或内容不全,如:(第241条)

(1)未建立变更控制操作规程;

(2)变更管理制度中缺少原料、包装材料、质量标准内容的描述;

(3)变更管理制度变更分类不明确。

4.偏差处理管理规定(编号:SMP-QC-008-01)偏差分类不明确;偏差处理台账未编号受控管理。(第248条)

5.重复使用的气瓶不经置换时未评估其对产品质量的潜在影响,无记录,没有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类似偏差的再次发生。(第249条)

6.偏差未按照偏差处理程序处理,如(第250条)

(1)20221001批生产记录中的充装时间为24分钟,与工艺规程中规定的≧30分钟不符,未按偏差进行报告和处理;

(2)20220502批成品氧气实测钢瓶压力为11MPa,与钢瓶标签标示不符(≧12.5 MPa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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